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江阳化工“11·21”爆炸、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三矿“11·22”人员窒息等事故教训,朔州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此次行动紧紧围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落实落细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事件相互叠加,为全面打好防疫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朔州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姜四清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吴秀玲担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巡查等工作。成立民爆、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和森林防火、危废处置、建筑施工和自建房、燃气、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及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电力、消防、铁路等12个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市、区)、朔州经济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领导机构,统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推进实施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两个行动”工作专班,继续集中办公,抓好工作统筹、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督办、收集通报情况,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排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煤矿、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燃气、民爆、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危废处置、铁路、电力以及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和森林防火等17个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排查整治内容包括共性内容和重点内容,共性内容共3项。重点内容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消防、民爆、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危废处置、铁路、电力、森林防火、矿产资源共17项;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抽查、各级安委办督导巡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两个行动”有机衔接、相互融合、共同推进。充分运用“两个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制度成果和创设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朔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出,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工作圆满收官,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整治行动;各级安委办要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重典治乱;各企业要坚持实处着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各督导检查组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作风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朔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对标对表落实工作任务、突出督导巡查重点单位、采取有力举措压实责任的“五个必须”,形成“党政领导牵头、监管部门承办、企业负责落实、纪委监委督察”的工作格局。
朔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强调,各级安委办、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专班要实行挂图作战,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总结评估、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和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继续采取“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八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在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线索举报,并在媒体公开举报问题清单、查处整改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要将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作为评价行动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